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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开表
发布时间:1970-01-01

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开表

(“双有”企业)

企业名称

浙江鸿浩科技有限公司

法人代表

包志泉

企业所在地址

浙江省遂昌县工业园区上江区块石门路9号

使用(排放)有毒有害原料情况

使用物

质名称

数量

用途

排放物

质名称

浓度

数量

三氯氧磷

974吨

化工原料

废活性炭

/

0.889吨

环氧氯丙烷

1900吨

化工原料

废包装桶

/

37.1吨

异辛酸

610吨

化工原料

 

 

 

盐酸

759吨

化工原料

 

 

 

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

废活性炭:2023年产生量为0.889吨,危废代码为HW49,经收集后委托松阳县通达活性炭有限公司代为处理。

废包装桶:2023年产生量为37.1吨,危废代码为HW49,经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。

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
废气治理

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喷淋加活性炭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。

废水治理

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,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。

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,处理达标后纳管。

固废治理

企业按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、贮存,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,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,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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